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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发布2010年春节出游安全提示
来自: 访问量:582 时间:2010-02-09 14:31:25
 

          2010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特别提示广大游客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一、行前请关注旅游、气象和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最好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二、行程中请关注自己的人身、财物安全。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做好车辆停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和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参加冰雪、涉水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要特别加强自我安全防范。

 

  三、目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做好甲型H1N1流感及禽流感的预防,减少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的停留时间,同时注意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注意餐饮卫生,尽量食用熟食、不饮用生水;游览过程中,尽量减少与活禽、病死禽的接触。

 

   四、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请了解《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9)》的有关内容,加强安全防范。行前应了解目的地主要传染病流行情况,掌握预防措施,必要时提前接种相关疫苗。

 

  五、游客在行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请及时报警。必要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政府派出机构求助。同时,请您配合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请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的要求,响应《品质旅游出行提示》的倡导,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做文明的旅游者。

 

  七、理性消费、理性维权。参团旅游应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发生违反合同的服务质量问题,可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投诉。

 

   祝广大游客新春愉快、出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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