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
现将温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导游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我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将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通过年审的,予以过机清卡。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要待其通过培训、整改及导游证年审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不得通过导游IC卡过机刷卡。不予通过年审和未参加导游年审的,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上岗带团,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录用。
2、对不予通过年审和拒不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我局将在行业内进行公告,旅行社不得为其继续办理聘用或注册登记手续。如旅行社继续使用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一经查实,将依据《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
3、不予通过年审的和一年未参加年审者,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需参加下一年度的导游年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清卡;两年未参加年审者,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需报名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考《政策和法规》和《现场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证方可办理导游年审手续;连续三年未进行或未通过导游IC卡年审的,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证予以注销。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重新参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新导游证。
附:1、2009年度瑞安市导游人员 年度审核培训工作方案
2、2009年度瑞安市导游人员年审统计表
附件:温州旅游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导游人员年审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