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
现将温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温旅管理〔2010〕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自查,于5月24日前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报我局法制科(联系电话:65839815)。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旅游 安全 检查 通知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发
关于开展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温旅管理〔2010〕39号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中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旅政法〔2010〕83号)和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温安委〔2010〕2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迎接旅游旺季的到来,确保上海世博顺利开展,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立即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认真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旅游安保工作,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旅游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规章和制度,彻底排查和落实整改事故隐患,认真解决旅游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旅游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旅游企业,检查重点是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等主要生产和经营场所的防火、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坠落、防溺水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旅游车辆、游船、缆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和漂流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1、旅游企业安全工作。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立配备情况;二是旅游安全标准规范、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旅游设施、重要设备、特种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检测检验、保养情况,重大旅游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四是应急管理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按照有关部门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情况,应急处置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协调联动情况;五是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旅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2、旅游主管部门旅游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工作情况,上海世博会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开展情况;二是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联合安全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损害游客权益和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等情况;三是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和督促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四是本地区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旅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预警、预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检查时间:至5月底。各有关旅游企业要对自身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5月份,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旅游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旅行社、高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重要经营场所、重要设施设备进行全面重点督查。市局也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旅游企业要把这次旅游安全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并迅速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地要坚持边检查边督促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子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旅游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旅游企业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要主动联合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各个层级、各项检(督)查工作一定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通过检(督)查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
4、广泛宣传,全面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旅游安全检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在认真分析、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以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请各县(市、区)将大检查有关情况、分析、建议、措施的总结于6月1日前书面报市旅游局行管处。联系人:吴洁,联系电话:88967272。
附件: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旅游 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省旅游局
温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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