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景旅〔2010〕42号
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 “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
今年6月份,是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瑞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瑞安委[2010]6号)及温州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温旅管理[2010]49号)精神,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今年我市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旅游行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经费,保证活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重要载体,各旅游行业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二、围绕主题,丰富活动内容
各旅游行业单位要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一要通过安全宣传条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文化橱窗、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户外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二要选择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置能力;三要充分运用企业内部报纸、刊物、员工橱窗为阵地,进行安全知识等群众性宣教活动,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三、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旅游行业单位要及时做好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表(见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送局法制科(联系电话:65839815,传真:65839816)。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旅游 安全月 活动 通知
抄送:温州市旅游局、市安委办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附件3: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doc
附件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任务分配表.doc 附件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需上报材料.doc |